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推动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阜南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组织干警走到龙王乡集市闹区,走近群众,向过往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中,干警聚焦道路交通安全,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册、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法律知识,倡导大家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面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过往群众,干警耐心引导:“咱们出门开小轿车要系好安全带,骑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要戴好头盔,切忌不超载、不逆行,时刻遵守交通规则,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乡村公路狭窄,大家农忙时节尽量不要占道晒粮或摆摊,占道会妨碍车辆通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饮酒导致驾驶人的判断能力与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模糊等,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大家切忌‘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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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今后,阜南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为维护县域交通安全秩序平稳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