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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庭履行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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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纯斯  发布时间:2024-07-08 10:41: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阜南县人民法院曹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冷某诉称,被告张某自2013年起在原告处加油,后仅支付部分油费便不再履行,经多次催要、协商无果后,冷某遂将张某诉至阜南法院。

调解现场:

“这么多年了,这点油钱还不支付,我不同意调解,你们法院直接判吧!”

“我不知道你是咋算、咋加的?我没有欠那么多,即使要还,最多付你1500元。”

为更好平息双方怨气,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单独作“思想工作”。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反复劝导,努力引导双方握手言和。经承办法官近两小时“苦口婆心”地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张某当场付清欠款,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解了“法结”,也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小案”事不小,关乎大民生。今后,阜南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心、用力、用情、用智慧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阜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