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为进一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及生活状态,更好地教育、引导其改过自新、健康成长,庭审后,我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特邀请阜阳理工学校高级教师、家庭教育心理顾问、积极心理学幸福讲师陶辉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教育。
陶辉与涉案失足少年及其父母进行了交流,通过耐心地倾听、温和的语言,循循善诱,帮助其消除不良情绪,快速建立起信任关系,引导、鼓励该名少年敞开心扉、诉说自己的遭遇和迷茫,针对其性格特点及成长经历,对症下药,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辅导,引导涉案少年放下心理负担,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挫折。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阜南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心理疏导的方式,对涉案少年开展一对一帮教,助力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重塑自我,引导其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下一步,阜南法院将在庭审教育感化的基础上,开展判后心理辅导、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