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6月11日上午,阜南法院地城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地城镇母子岗村村民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某向原告闫某某借款后,仅偿还部分欠款,尚欠25000元未付,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要无果后,遂诉至阜南法院。开庭前,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被告及其家人释法说理,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因双方仍有部分争议,法官迅速进行了庭审。
随着法槌的落下,案件正式开始审理。庭审中,主审法官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厘清争议焦点,庭审全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后,法官又从“情理”“法理”多个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后被告将25000元案款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履行完毕,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为加强巡回审判法治教育效果,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审理的案件,围绕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讲,向群众释法说理,并发放普法宣传册,进一步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接下来,阜南法院地城法庭将继续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和担当,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到“少诉无讼”转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