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自动免除公告
南法〔2024〕23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以下44名同志经过2019年5月23日阜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为阜南县人民陪审员,至2024年5月23日任期届满,2024年5月24日自动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名单如下:
丁琦、周亚楼、许俊、李春涛、曹锐、张震、刘桂森、陈友侠、王彪、刘强、宋岩、刘志宏、杨会文、赵启飞、韩影、吴凤黎、王桂玲、亓培军、张国富、李秀梅、吕付亮、王雷、张泽伟、张金攀、张子雷、张玉宇、周其兰、杨允申、卢子芳、刘成芳、张旭、刘建华、杨大国、张恩林、王传国、程尚辉、祝清、盛潇、胡涛、戎慧、乔印田、王立芳、赵强梅、杨新萍。(共44名)
特此公告
阜南县人民法院
阜南县司法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