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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法护航——共画保护“同心圆”,绘就法治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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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开达  发布时间:2023-12-28 10:05:09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2月26日下午,阜南县人民法院帮教办负责人程峰及地城人民法庭干警一行来到地城镇中心学校,以“远离犯罪,向阳而生”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座,为现场千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课堂上,程峰结合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案释法,向学生们讲解了电信诈骗、黑恶势力、校园欺凌的现实案例以及危害后果,课堂内容丰富,要素齐全,妙趣横生,让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收获法律知识。同时,程峰教育引导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候要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如果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

程峰用幽默风趣的问题引导学生们展开了法律知识互动活动,并给学生们发放了法治小礼物,学生们纷纷踊跃回答,法治课堂气氛活跃,掌声不断。

授课结束后,干警向学生们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手册。

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有着重要意义。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是阜南法院延伸司法服务的又一有力举措,也是探索运用“枫桥式人民法庭”经验措施的新方式,让广大学生树立了基本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对学法、守法重要性的认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今后,阜南法院将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与学校、家庭、社区等全社会携手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织密“保护网”,绘就新“枫”景,筑牢平安和谐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阜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