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12月13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法院地城法庭法官来到于集乡于集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8 年期间,程某福从程某龙处购买黄沙、石子,截止到 2023年6月程某福尚欠程某龙 110000 元货款未支付,程某福于6月 22日向程某龙出具书面欠条,并承诺9月份还清货款。由于程某福迄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程某龙遂诉至阜南法院。
“今天无论雨下的多大,我们都会来,照样开庭。”出发前,承办法官电话联系村干部,斩钉截铁地说道。
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
“别人借我的钱不还咋办?”
“我亲戚找别人借钱,想让我去作担保人,我要不要帮他担保呢?”
天空阴沉,雨滴渐大。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旁听群众“躲”进村委会聊起家常,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问题逐一解答。同时,为提高群众防范电诈意识,守好自己“钱袋子”,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册。
巡回审判进乡村,敲下去的是法槌,立起来的是民心。地城人民法庭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既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也在解决诉讼难题上彰显了司法情怀。下一步,地城法庭将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依托政法干警进网格、巡回审判进乡村等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让更多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