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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 南法护航】法治进校园,为青春保驾护航——阜南县人民法院走进阜阳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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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峰  发布时间:2023-11-30 09:29:00 打印 字号: | |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是阜南县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其法治意识,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1月28日,阜南县人民法院走进阜阳理工学校,帮教办负责人、阜阳理工学校法治副校长程峰为该校机电工程部200余名师生送上一份以“摒弃欺凌、阳光前行”为主题的“法治大餐”,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法治的洗礼。

授课中,程峰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中有关青少年的相关规定,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青少年不仅享有学习、义务教育的无偿化、教育机会均等等权利,同时享受社会安全、特殊保护和独立人格的权利。随后,程峰根据涉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情况和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融情于法,围绕“校园安全与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常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和校园暴力可能触犯的罪名以及如何做好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以青少年聚众斗殴、抢劫、校园欺凌、携带管制刀具等典型案例为教材,全面介绍了易发生在校园内外青少年身边的犯罪行为,揭示了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影响,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远离违法犯罪。

“我好喜欢程老师讲的课!”程峰寓教于乐的授课方式赢得了现场学生们的热烈欢迎。阜阳理工学校副校长许如田对此次法治讲座予以高度评价,表示将加强与法治副校长的联络,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共同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共建平安校园,普法常态必行。我院将依托“南法护航”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品牌,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为平安、和谐的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南法人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阜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