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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法护航--判后回访帮教 关爱“迷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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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静伟  发布时间:2023-07-26 08:34:3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回访帮教制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7月21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帮教办负责人程峰一行前往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阜南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犯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发出家庭教育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未成年犯幼年时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离家失联,其严重缺乏家庭关爱和监护教育,且其文化程度较低,过早进入社会,结识了社会不良青少年,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由于在该未成年犯的成长过程中,其父亲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对其最终走上歧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此,本院向其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监护人积极发挥作用,促使该未成年犯更好地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并决定通知其父亲共同参与本次回访帮教活动。

前往管教所回访帮教

回访过程中,程峰先对该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的生活状况做了初步询问和了解,叮嘱他要真心反思、服从管理、认真改造,学一技之长,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该未成年犯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悔恨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同时感谢审判机关的从轻处罚,表示自己一定会认真反省、积极改造,回归社会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惩罚不是目的,让迷途人员重回正道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近年来,阜南法院在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审判职能延伸,常态化开展判后回访帮教、普法宣讲等活动,切实提升阜南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司法服务作用。

 
责任编辑:阜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