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不给对方一点教训怎显我“英雄本色”?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吗?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动手前要三思。
近日,阜南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琐事对被害人程某进行辱骂、厮打,致其轻伤二级。被告人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了单”。
案情摘要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辱骂,继而厮打,被告人李某拳击被害人面部,致被害人程某双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经鉴定,被害人程某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官说法
引发故意伤害案件的因素有时候较多,但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一个小事处理不当,便演变为不可调和的结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勿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冲动是魔鬼,打架成本高,用暴力解决问题不可取!生活中时常会发生小摩擦,应以和为贵,应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冷静沟通,而不是逞一时口快,一言不合就动手。
打架附加成本:留下案底 +打输住院+打赢赔医药费、判刑、坐牢+家人朋友担忧+就业、工作、出行、生活、子女就业等因留下案底遭受更大的影响。
阜南法院再次提醒您:冲动是魔鬼,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智、冷静地处理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当文明人、做文明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