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干警对《民法典》的全面理解与适用水平,2月18日下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马杰受邀为干警作《民法典》讲座。
课上,马杰副庭长围绕《民法典》时间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两大方面,带领干警们系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马杰副庭长从合同效力,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处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处理等方面,以具体案件释明法理,鞭辟入里,具有指导意义。
此次司法讲座,是我院为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做《民法典》的实施者、捍卫者、宣传者,切实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和相关规则融入工作中去,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