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一当事人携带剧毒农药(草铵膦)欲闯进阜南县人民法院。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果断妥善处置,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上午9点左右,阜南县法院安检室里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前来办理诉讼业务的人员在法警的引导下有序地依次通过安检门。值班法警在检查仪器显示中发现当事人马某随身携带的包中有一瓶液体物,带班法警当即询问当事人马某,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配合复查。这时,当事人马某情绪异常激动,双手搂住提包,拒绝说明情况、拒绝接受检查,并声称今天就是死在这里也不让检查。见此情形,带班法警会意同事共同协作下,采取人包分离措施,强行从其包中查出不明液体为农药草铵膦,带班法警立即向院领导进行电话汇报,同时严密监控当事人,将其携带的草铵膦没收,防止当事人出现意外。接到电话后,分管院长立即安排执行局干警进行接访,经执行局干警的释明法理,当事人情绪终于稳定下来。经查,马某系本院执行案件中一名被执行人,因不满对其房产评估价格,故携草铵膦来院。
近年来,阜南县法院高度重视警务保障和日常安保工作,通过加强司法警察警务建设、强化警队管理、增配安保人员、设备等方式,司法警察大队不断提升应急处突的能力,为日常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