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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法院:公安“临控”助力 “老赖”主动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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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泽舟  发布时间:2019-01-09 10:09:59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
  1月1日晚上8点,阜南县人民法院接到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派出所的通知,一名长期“杳无音讯”的失信被执行人被临时控制。次日凌晨4点,阜南法院将被执行人冷某带回至阜南,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送往阜南县拘留所。

  2016年5月,冷某在雇佣李某进行房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不幸从二楼摔落受伤,造成一级伤残。事后,李某将冷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冷某赔偿李某26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冷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向阜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通知冷某到执行局履行赔偿义务,但冷某不仅不履行,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且一直隐匿行踪,企图逃避执行,通过查控系统也未查到其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了促使案件尽快执结,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我院积极通过公安的“临控”系统寻找冷某下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执行人冷某被司法拘留后,经其家人劝说,主动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1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