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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法院与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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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泽舟  发布时间:2018-06-07 15:45:30 打印 字号: | |
  • 签约仪式现场
  • 常生院长致辞
  •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6月7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人保财险阜南支公司举行。阜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生,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天顺及院机关部分庭室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敏与常生院长分别致辞。常院长在致辞中,对此次合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服务,签订此次协议的目的就是服务诉讼当事人;二是协调,必须加强保险公司与阜南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各项工作的协调配合;三是尽责,双方必须精通业务,增强服务意识,担起服务好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回报,回报社会是最高的人生境界,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此次合作的重点工作就是做好司法救助。

  这次签约标志着阜南法院与人保财险阜阳市分公司的合作进入新阶段,必将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提供新支撑,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诚信的法治环境,实现诉讼当事人、保险公司和法院的三方共赢。
责任编辑: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