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上午,阜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生在副院长杜天顺等人的陪同下,到我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进行调研并参加阜南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
在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常生简要听取了法庭的案件审理等情况的汇报。在阜南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上,常生指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是应新时代发展而设立的,其设立有四个特点:第一、为民,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原因和根本动力就是为人民服务,化解矛盾;第二、快捷,精简诉讼程序,将矛盾当场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第三、合法,道路交通事故矛盾通过各方达成和解,并进行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第四、程序,程序是整个调解过程的支撑,程序合法,才能确保调解合法有效,真正做到公正、高效、便民;第五、希望,希望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各部门步调一致,精诚团结,形成合力,努力干好这项工作。
近年来,阜南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通过将巡回法庭设立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内、现场司法确认达成调解交通事故等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在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