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阜南县法院巡回办案车开进中岗镇东街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
邢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阜南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邢某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居住地开庭审理。
庭审中,由于被告人邢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系老年人犯罪,考虑其犯罪动机、目的及悔罪表现,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处罚。
此次巡回法庭进乡村开展审判涉毒品犯罪案件活动,不仅是我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还对于普及禁毒宣传教育有着重要意义,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营造了打击毒品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