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阜南县人民法院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夏练三暑、冬练三九,常常查控在平台,穿梭在街道,行走在银行,奔驰在高速,有的查人找物,有的扣划存款,有的张贴公告,有的宣传法律,有的要求协助……
敢于担当的“领头雁”
“喂,张局长吗?我那案件是王法官承办的,你帮我督办一下,这么长时间啦”!“喂,张局长,我现在执行现场,向你汇报一下这里的情况。”“喂,屹立局长,二楼有个人要跳楼,你赶紧过来看看”……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屹立电话不停地响着,办公室一拨接一拨人,每天周而复始,敢于较真、敢于担当的他,强化流程管理,把控案件进展,从容不迫、有条不紊地逐事分析、逐案解决,推进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人员是执行工作的生命,没有人员无从谈起执行工作。在该院有限的人力资源配置下,张屹立局长据理力争,多方努力,争取支持,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历经考试、考核,司法遴选,最终确定执行局保留员额法官6人。以员额法官为主导,配以2名执行干警,1名书记员,组成6个执行团队。鉴于执行队伍现状,争取党组支持,从基层法庭调入2名干警,充实执行队伍,壮大执行力量。同时张局长把案件分区域签发至员额法官名下,团队执行,合力突击,攻坚克难,有序破解执行坚冰。遇有执行阻力,及时向张局长汇报,案件都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比如,在执行某村支部书记刘某某时,承办人碍于情面,提出回避申请,了解案情后,张局长二话没说,于次日带领执行人员将该书记予以拘留,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善舞长袖的“守门员”
守住法律底线的最后一道关口是法院,实现权利的出口通常是在执行局,执行局的工作靠的是执行员。法院好比是足球场,执行人员就是“守门员”,在案件的执行中,这些球场上的“守门员”们,是如何长袖善舞的呢?
平时,承办法官一边利用“总对总”查控平台,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时进行冻结、划拨,现已冻结被执行人账户200余个,执结案件26件;另一边,承办法官主动联系申请人,让其提供被执行人财物的线索,包括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生活习惯,以便承办法官掌握案情,做到有的放矢。在我院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局六个团队,紧密协作,主动出击,不同时段去寻找被执行人,早晨6时准时出发,发现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措施,截止目前,共拘留被执行人50余人次,执结案件113件,执行结标的额2100余万元。
2017年7月4日,天津市奇建彩钢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平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766061元,承办法官发出执行通知书,进行网络查控,7月10日19时5分银行反馈,张平方在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有账户存款余额94394.65元,由于时间已晚,承办法官在请示领导同意后,于次日上午11时30分抵达该行。在采取冻结措施中,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承办法官此账户存款余额为455830.65元。此时,承办法官要求银行先将该笔存款扣划至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帐上,同时并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在扣划存款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张平方电话联系承办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约定于7月17日协商解决该案,之后被执行人张平方将余款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执结。
招招致胜的“组合拳”
查控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寻找被执行人;寻找被执行人无果后,就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给被执行人套上“诚信的枷锁”。 截止目前,因受信用惩戒,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结案65件,执行标的额436万余元。
5月24日下午4点半,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杜天利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的电话,告知其在河南省固始县泰康保险公司楼下,发现了自己的车牌号为皖KCxxxY的北京现代小汽车。通话完毕后,阜南县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人员赶往固始县城,执行人员先行来到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具介绍信,讲明原因后,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叶庆双随即指派两名法警配合执行。
两地法院执行人员急奔至车辆停放现场,车辆跟前空无一人,执行人员随即打开执法记录仪。正当执行人员核对车辆时,陆续从泰康保险公司内走出10余人,阜南县法院执行人员亮出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后,讲明该部汽车是我们法院责令交付的车辆,现依法进行扣押。
拖车在执行人员的指挥下开始了工作,协助义务人王某一开始较为配合,但在取走公司存放车上的物品时,在公司其他人员的唆使下,抗拒执行,爬到拖车上,阻止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场面始终疆持着。现场的人亦越聚越多,越来越乱。
执行受阻后,执行人员紧急请求固始县法院支援,固始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阜南法院的执行工作,立即派出执行局负责人叶双庆带领多名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处理。只听叶双庆讲:“这是阜南法院的执行人员,他们要扣押车辆,如果谁再阻止执行,我们将对谁进行司法拘留。”但现场秩序仍无法维持。此时,叶双庆高喝一声,给我把阻止执行的人员都拘留了。几名司法警察拿出手铐,弹出甩棍,依法将阻止执行的身高1.85米、体重108公斤的徐某等三名妨碍公务的人员带回法院,现场才得以平息,车辆被成功扣押。当晚阻碍执行的徐某、王某被司法拘留,并送往固始县拘留所,次日凌晨执行人员才踏上返程之路。
普及法律的“传播者”
有些案件,承办法官尽管做了周密部署,也进行了合理安排,穷尽了执行措施,但仍找不到被执行人,查控不到可供执行财产,造成案件一时执结不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承办法官会利用群众多的场合,大家愿看热闹的心理与时机,与当地群众进行沟通,宣传法律,现场释法,进行法制教育,解决群众遇到法律适用问题,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引路人。
本院在执行张喜欢与刘梅花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经阜南、阜阳两级法院审理,终审判决刘梅花返还张喜欢财礼款24000元,判决生效后,张喜欢于2016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执行后,承办法官利用网络查控平台无果,到本县公安局情报大队查询,没有被执行人任何线索,案件一时执结不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是,既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承办法官思索着……2017年5月10日,承办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的家中,当地居民见到警车,就往承办法官这边靠拢,熟悉案情的被执行人刘梅花母亲刘花花,示意大家做下。承办法官以唠家常的方式与大家进行了沟通,并讲述了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两级终审了,生效法律文书具有既判力,刘梅花返还张喜欢财礼款是法院执行的内容,也是刘梅花必须履行的义务。听到此处,其母刘花花称被执行人刘梅花是从申请执行人张喜欢家中走的,至今下落不明,其要向张喜欢讨个说法。围观居民你一言,我一语的,纷纷议论着,有的点头,有的说不……此时,承办法官抓住时机,向围观的群众及刘花花说道:刘梅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成年人,处理自己的事情,至于到哪里去,是有权利的,只要不违法。如果你担心她,可以报警啊,这与执行这个案件并不矛盾,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大家安静了起来,更有群众做起了其母刘花花的工作:钱也不多,给了算了,至于你的闺女,肯定会回来的,法官都这样讲了,还能有假吗?通过多次思想交流,被执行人刘梅花母亲刘花花的思想疙瘩被揭开,并于次日替女儿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