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在阜南县许堂乡邓庄村,阜南法院利用多功能数字化巡回办案车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年近七旬的邓老人与其妻因赡养问题和儿子小邓发生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邓老人遂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用600元及让被告小邓在其住房内提供一间住房。
阜南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此类案件在农村具有较强的普法宣传作用,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当事人居住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与他们真诚交谈,并向被告小邓阐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又是法律义务等道理,如今父亲年事已高,做儿女的应以孝道为本,尊重和理解老人。但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态度都比较强硬,无法达成调解。最后,该案当庭宣判:被告小邓每月向邓老人及其妻支付赡养费300元并且小邓向两原告提供住房一间。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参与旁听的村民对自己的孩子打趣说道:“看到吗?你以后不养我,我也去法院告你。”邓庄村村委会负责人对承办法官说:“在农村,不赡养的老人的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甚至还对老人进行辱骂、殴打,这次你们来开庭,给那些不孝之人敲响了警钟,也给老人们上了一堂维权课,效果非常好,希望你们可以经常来。”
婚姻家庭矛盾是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重要内容。近年来,阜南县法院高度重视该类案件的审判工作,通过采取巡回办案等方式,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