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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固始两地法院合力严惩一起聚众抗拒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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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跃东  发布时间:2017-06-05 10:44:07 打印 字号: | |
  • 执行现场
  • 阜南县法院执行人员向阻碍执行的雷某宣读司法拘留决定
  • 对阻碍执行人给予司法拘留
  5月24日下午4点半,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杜天利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的电话,告知其在河南省固始县泰康保险公司楼下,发现了自己的车牌号为皖KCxxxY的北京现代小汽车。通话完毕后,阜南县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人员赶往固始县城,执行人员先行来到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具介绍信,讲明原因后,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叶庆双随即指派两名法警配合执行。

  两地法院执行人员急奔至车辆停放现场,车辆跟前空无一人,执行人员随即打开执法记录仪。正当执行人员核对车辆时,陆续从泰康保险公司内走出10余人,阜南县法院执行人员亮出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后,讲明该部汽车是我们法院责令交付的车辆,现依法进行扣押。

  拖车在执行人员的指挥下开始了工作,协助义务人王某一开始较为配合,但在取走公司存放车上的物品时,在公司其他人员的唆使下,抗拒执行,爬到拖车上,阻止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场面始终疆持着。现场的人亦越聚越多,越来越乱。

  执行受阻后,执行人员紧急请求固始县法院支援,固始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阜南法院的执行工作,立即派出执行局负责人叶双庆带领多名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处理。只听叶双庆讲:“这是阜南法院的执行人员,他们要扣押车辆,如果谁再阻止执行,我们将对谁进行司法拘留。”但现场秩序仍无法维持。此时,叶双庆高喝一声,给我把阻止执行的人员都拘留了。几名司法警察拿出手铐,弹出甩棍,依法将阻止执行的身高1.85米、体重108公斤的徐某等三名妨碍公务的人员带回法院,现场才得以平息,车辆被成功扣押。当晚徐某、王某被司法拘留,并送往固始县拘留所。次日凌晨阜南县法院增加的警力和执行人员才踏上返程之路,安全回到阜南。

  第二天上午,该公司工作人员雷某到固始县法院接受处理,根据雷某的妨碍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