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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方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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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23 15:26:58 打印 字号: | |

送达公告(方志强)

 

安 徽 省 阜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2015)南民一初字第03054

方志强:

 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陈亚楠诉被告方志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主要诉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欠款8000元)、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5日内。并定于20161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被公告人住所地:阜南县会龙乡于庄村方庄10-1

 

主审法官:颉金顺       联系电话:18856838136

责任编辑:阜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