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阜南县法院刑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行贿一案,与以往审理的刑事案件不同的是,本次开庭进行审理时,被告人并没有穿囚服,而是着便装出庭,此案成为我院首例落实“被告人不穿马甲受审”的案件。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意见》下发后,我院认真贯彻,迅速行动,主动与公安、看守所沟通协调,本着现代司法理念和宪法精神,商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
阜南法院对出庭的被告人实施脱去囚服庭审是强化公民宪法权利、全力推进司法改革的生动体现,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的司法理念,向社会展示了现代司法文明,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