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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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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冬霞  发布时间:2014-09-15 17:11:52 打印 字号: | |
  2014年9月11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余某涉嫌受贿一案,并以此次庭审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住建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全市住建系统三十多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8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余某在担任临泉县物价局局长、临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多次收受王某等多人贿赂,现金共计1019500元、购物卡49000元。法庭上,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就被告人涉嫌的受贿事实依法提出指控,并逐一举证、质证,随后展开了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余某当庭自愿认罪,且悔罪态度诚恳。该案未当庭宣判。

   针对职务犯罪开展庭审直击式公众开放日,旨在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旁听庭审,了解并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为他们敲响远离职务犯罪的法律警钟。参加旁听的住建系统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对他们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这样的警示教育使人心灵深受震撼、感触良多,有助于党员干部绷紧干部廉洁从政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堤坝。
责任编辑:马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