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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情系残疾当事人 登门送交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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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奔 刘鹏  发布时间:2014-07-30 10:31:38 打印 字号: | |
  7月29日,阜南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冒着炎热的天气,驱车20多公里,来到苗集镇老家村戎老庄,为瘫痪在床的残疾当事人戎某送去了3万元的执行款。

  2010年戎某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法院判决车主王某赔偿戎某各项损失11万元。因王某未自觉履行,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促使其制定了还款计划并已分期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官考虑到戎某行动不便,决定将最后一笔3万元执行款亲自送到戎某手中。

  当执行法官将钱送到戎某的床前时,丧失语言功能的戎某情不自禁的流出了泪水,眼眶微红的戎某妻子则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真不知道该说啥好,法官们为了俺们家的事跑了那么长时间,连一杯水都没有喝,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你们办事俺们信得过!”
责任编辑: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