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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法院加强司法鉴定委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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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玮 赵晨萌  发布时间:2014-07-15 09:20:1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阜南县人民法院各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司法委托工作重要性日益突出,为了实现正确快速化解纠纷,我院结合实际,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机制,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司法技术工作取得成效。

  (一)程序规范、委托及时。严格执行工作规定。制定《关于对外委托司法技术鉴定工作的管理办法》,建立了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三统一"的工作程序,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立案、办理到归档的整个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从选择机构、信息公开、材料的移送,每一环节都管理规范,使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严格按要求开展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实现了该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当事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在随机选取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过程中,全程都有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风险提示、提前防范。为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鉴定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我院创新机制,对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的各方当事人统一告知鉴定风险提示,对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予以善意提醒,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防范鉴定风险,节省司法资源。

  (三)协助调解、服务审判。我院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管理经验,在司法技术工作中引入调解机制,对受理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案件在对外委托之前进行调解。对外委托工作中协助审判、执行人员做调解、和解工作,此举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深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好评。

  今年上半年,我院司法委托中心共受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152件,均依法进行了委托鉴定、评估、拍卖,为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