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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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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奔  发布时间:2013-12-24 08:20:56 打印 字号: | |
  那是春节期间,执行的一起婚约纠纷。 

有人说诉讼难,其实真正的难处还是在于执行。

判决书生效了,但是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却没有履行,原告拿在手里的仅仅是一张纸,虽说纸上的公正也是公正,但不能兑现结果总是会让当事人失去对法律的信心。24000元的彩礼,对一般人来讲,可能也算不上大数目,但对于婚约不成的原、被告双方来说,却成了一件大事。女方自己认为人格受到了侮辱,精神上受到了损失,法律却偏偏规定要退还男方的彩礼,实在是没有道理;男方则认为婚约不受法律保护,没办结婚登记手续,就应当退还彩礼,拒不退还,法律就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惩罚。   

作为执行人员,面对这种案件,确实存在着一些思想上的矛盾。女方所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很多法律其实源于习惯,农村的善良风俗有时候也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但法官毕竟是执行法律的,如果一定要在法律和善良风俗之间做一个选择,恐怕更多的法官只有选择法律,因为法律才是最佳的选择,虽然法律有太多的不尽人意。

一开始,是因为被执行人外出打工,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虽然穷尽了调查手段,却始终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存款或相应财产,无奈之下,征得申请人的同意,案件只好中止执行。但中止不等于结案,案件不结,在当事人心里是个疙瘩,在承办法官手里,也是一件烦心事,案件不能执行也就意味着办案效果上的失败。

半年多来,说实话,我不敢面对原告的哭诉,有时候,接到原告的电话,都觉得内心有愧,法律判决不是儿戏,但迟迟不能执行到位,却是在让当事人慢慢失去对法律的信任。

临近春节,得知被执行人在家的消息后,几乎没有犹豫,我便和同事在最快的时间赶到当事人的家里,由于女孩不配合工作,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对其采取强制拘留。

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从哭闹到冷静,再从冷静到愤恨,说实话,我们也不希望出现这种局面。我告诉她只要态度好,有和解的意见,我们还可以再继续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让她们早日达成和解协议了结此案,但女孩意见很坚决,不但不同意返还彩礼,还一再强调,是我们把她强制带上了车,还要控告我们在拘留过程中殴打了她,弄得我们哭笑不得。

三天后,被执行人的家人通过及时沟通和联络,最终和男方达成了和解意见,我们在记录了女孩的悔过意见后,根据其态度对其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离开拘留所的时候,没有和我们说话,我知道,她的心里充满了对法律的不服气,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法律为什么没有在处理彩礼纠纷时有效地保护到她,也许她真的是在退婚时受到了一定的精神损害。

半年多过去了,不知道曾经的被执行人是否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希望她过得好,也希望法律没有让她太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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